关于报送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需求的函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欧方合作机构在节能减排相关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转化等共赢科研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节能减排技术加快发展,科技部与财政部于2011年共同设立了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颁布了《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1]226号),并于2011-2013年进行第一期共1亿元人民币的试点工作。2011及2012年度对部分省市进行的试点项目征集取得了良好成果。

  为做好2013年专项资金的项目征集工作并为今后拓展资金工作提供参考,请有关单位填写《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需求信息表》,并于2012年12月21日之前将打印的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省政府前楼618)。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李丽

  电  话:0451-82801944

  传  真:0451-82628355

  邮  箱:lili780603@yahoo.com.cn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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