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申报国家农产品综合示范园区试点单位的函

发布日期:2012-11-09    浏览次数:2

粤府函〔2012〕318号

  商务部:

  在贵部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省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今年部省合作协调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推进“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重要基地建设,我省经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现推荐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为国家农产品综合示范园区试点单位。

  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位于我省湛江市遂溪县,开展国家农产品综合示范园区试点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一是地理位置独特和区位优势明显。湛江市作为粤西地区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大西南主要出海通道,位于北部湾经济区、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经济圈的结合点,湛江港是全国性主要枢纽港和内联珠三角、外联东盟的国际物流平台,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空间广阔。二是农产品资源丰富。湛江市地处南亚热带地区,气候条件事宜,光热资源充足,农产品资源丰富。现有热作、水果、水产品、畜牧、林业等各种农产品基地,特别是在果蔬生产方面已成为我省最大的北运果菜生产基地、全国四大“南菜北运”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目前已有28个蔬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5个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品。三是项目建设基础扎实。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原国内贸易部就在湛江重点规划建设湛江蔬菜批发市场,作为南方农产品产区批发市场的重要布点,总投资约13.6亿元。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湛江市已形成47个规模较大的农产品交易市场,销售网点遍布全国140多个城市,并在糖业、水产品等方面形成一批较为成熟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集散地,具备了一定的项目建设基础。四是政府重视程度高。湛江市遂溪县政府成立了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着力强化推进筹建工作。湛江市政府抓紧编制《湛江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加快推动整合现有农产品市场资源,着手组建农产品交易中心和示范园区的科技研发小组,并从用地指标、融资方式、银行贷款、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和重点扶持,为示范园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为加快推动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建设,将其打造成为面向全国和东盟地区最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级农产品流通中心和“南菜北运”重要生产基地以及部省合作共建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特向贵部申请将其列入国家农产品综合示范园区试点单位。

  专此致函,恳请予以支持!

  附件: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项目建议书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5日

  (联系人:田敏,联系方式:020-83135820、18666092176;陈侃,联系方式:0759-3181228、138248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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