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药品价格三控和疫苗价格管理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6    浏览次数:2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药品价格三控和疫苗价格管理等文件的通知

  粤价函〔2012〕1142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二类疫苗省级总经销企业:

  《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粤价〔2010〕187号)和《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粤价〔2010〕188号)试行将满。鉴于目前我局正在制定起草新的管理办法,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在新办法正式出台前,粤价〔2010〕187、188号文继续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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