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4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322号),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将《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目录》中,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基础产品、计算机产业及下一代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及信息安全等领域确定为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范围。

  二、具体要求

  (一)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项目备案,落实银行贷款承诺书、环保、土地、城市规划选址、节能评估报告、自筹资金证明等相关开工和配套条件,能够尽快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申报的中央预算内资金采用补助方式安排,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测算,单个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本次专项只组织一次申报,不安排补报,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和有关单位严格按期上报。

  接此通知后,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和有关单位根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按通知明确的领域和实施内容组织申报。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认真编写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简介、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于2012年12月18日前分别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和省工信委电子软件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全部电子版)。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及表格请登陆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gspc.gov.cn)或省工信委网站(www.gsec.gov.cn)的“最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妙旭刚  0931-4609210 (省发改委)

  薛  峰  0931-4609179 (省工信委)

  电子邮箱:miaoxg@163.com(省发改委)

  gsgxwxf@163.com(省工信委)

  附件:1.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简介编制要点

  2.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3.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4.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目录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委

  2012年12月11nth="12" year="2012" w:st="on">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