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322号),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将《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目录》中,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基础产品、计算机产业及下一代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及信息安全等领域确定为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范围。
二、具体要求
(一)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项目备案,落实银行贷款承诺书、环保、土地、城市规划选址、节能评估报告、自筹资金证明等相关开工和配套条件,能够尽快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申报的中央预算内资金采用补助方式安排,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测算,单个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本次专项只组织一次申报,不安排补报,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和有关单位严格按期上报。
接此通知后,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和有关单位根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按通知明确的领域和实施内容组织申报。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认真编写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简介、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于2012年12月18日前分别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和省工信委电子软件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全部电子版)。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及表格请登陆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gspc.gov.cn)或省工信委网站(www.gsec.gov.cn)的“最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妙旭刚 0931-4609210 (省发改委)
薛 峰 0931-4609179 (省工信委)
电子邮箱:miaoxg@163.com(省发改委)
gsgxwxf@163.com(省工信委)
附件:1.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简介编制要点
2.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3.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4.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目录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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