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全国第一侨乡,广大华侨华人历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家乡的建设发展,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全面梳理总结广东籍华侨华人在海外生存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其对住在国和祖籍国的伟大贡献,充分发挥广东侨务优势,推动我省新一轮大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编修《广东华侨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编修《广东华侨史》是我省“十二五”期间及之后一段时期侨务工作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重点工程。按照编修工作方案,《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将于2018年完成,之后还需2-3年时间完善后续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和编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编修《广东华侨史》的总体要求是:资料详实、观点全面、定性准确、结论权威。编修工作中要认真理清广东籍华侨华人汇入人类文明长河的重大事件、重要节点、重要人物、重大贡献,全面展示广东人走向世界的历史脉络,系统总结华侨华人在海外生存发展的规律以及对住在国和祖籍国的贡献,进而达到传承广东优秀文化和粤侨精神、以及为新形势下发挥广东侨务优势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供经验借鉴的目的,并藉此加快史学研究人才培养。

  二、加强领导和统筹

  协调为加强对《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由朱小丹省长担任组长的《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侨办。编修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强对编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听取编修工作进度汇报,研究审议编修工作年度工作安排、经费预算并及时协调解决编修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对编修工作的方向指导和支持保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尽所能,通力合作,为《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省侨办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有效整合各有关单位力量和资源,为编修工作提供保障。各地要结合当地华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全力参与《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为编修工作提供支持。

  三、充实编写力量

  《广东华侨史》具体编修工作由专家学者组成的编委会负责,实行主编负责制,以暨南大学、中山大学、五邑大学等院校的专家为主,并将充分发挥省社科院、韩山师范学院、嘉应学院等院校和机构研究力量的作用。各承担修史任务的院校机构要大力支持《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做好有关师资调配和课程安排,确保参加编修工作的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要大力吸收中青年研究人员参加编修工作,藉此为我省培养一批史学研究的中青年骨干力量。要按程序将编修《广东华侨史》纳入省重大社科项目工程予以积极支持,充分调动高校和教师参加编修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相关保障工作

  根据《广东华侨史》编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广东华侨史》的编修经费预算按年度编制,经审核后纳入省财政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保障到位。为保证编修工作调研人员在外收集史料、调研侨情和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时间,请省外办根据编修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协助做好有关人员出访审批和签证工作。编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厉行节约,讲求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对有关人员出访的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出访计划,避免重复出访和造成浪费。

  省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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