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2013年度省级重点节能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7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工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及省属企业集团:

  为充分依靠技术进步挖掘节能潜力,对传统产业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节能目标完成,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3年省级重点节能项目的报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组织报送工作

  节能技术改造是确保完成节能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效措施。筛选确定2013年度 200项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是2013年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申报2013年度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基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筛选及报送工作。

  二、项目要求及重点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手续齐备;

  (二)采用技术先进适用,项目建成后能耗指标达到国内或接近国外先进水平;

  (三)优先选择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四)重点推荐我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名单内企业所实施的节能项目;

  (五)原则上应属于六大重点节能工程,即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发电和绿色照明等工程;

  (六)所报项目应为前期工作基础较好,2013年内可以开工建设;正在续建,2013年内可竣工投产或2013年内可完成较大投资的项目。

  (七)项目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方法

  (一)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情况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并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上报所属州市。各州(市)工信委汇总整理后填写《省级重点节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工信委。

  (二)中央企业及省属企业集团可直接汇总下属企业项目情况上报省工信委并抄报项目所在地州(市)工信委。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企业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省工信委。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州(市)工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及省属企业集团积极组织报送本地、本行业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对所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把关,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在项目汇总表中按节能效果和示范作用大小顺次推荐,我委将按推荐顺序依次筛选。

  (二)所报项目应保证质量,项目以节能技改项目为主,可适当申报部分有重大示范作用的技术(产品)应用及研发项目。2012年度已申报的,符合本次报送要求的节能项目可继续申报。

  (三)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文字版及电子版报我委。

  我委将根据上报项目情况遴选出2013年全省200项重点节能项目,并作为安排年度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备选项目。

  联 系 人:省工信委节能处  杨丽莉

  联系电话:0871— 3512144

  传    真:0871—3513260  3518119

  电子信箱:ynsjnb@126.com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13年省级重点节能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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