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我局将于12月31日前向2012年度标准化战略项目承担单位拨付补助经费(各单位承担的项目及补助经费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州质监系统承担的标准化战略项目补助经费将先行打包拨付到市州质监局。各市州质监局接通知后,应将项目补助经费代拨到项目承担单位,不准截留和挪用。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尽快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项目。各市州质监局应指导、督促本系统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标准化战略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战略专项经费管理细则(试行)》(湘质监计发[2008]114号)的规定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和专帐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抵顶其他财政预算拨款,不得作为办公经费。
四、省质监局将按照《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和违规使用经费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回所拨经费,今后不再安排标准化战略项目及经费。
五、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湖南省标准化管理系统”(www.hn315.gov.cn)进行标准化战略项目合同书的填写申报,生成打印《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合同书》,于12月22—23日(周六、周日,9:00—16:00)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A607办公室。
合同申报提交流程: 登录“湖南省标准化管理系统”-->战略项目合同申报-->编辑合同书-->提交合同-->文档生成-->打印合同-->项目单位签字盖章-->《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合同书》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唐国伟
联系电话:0731-89967052
附件:标准化战略项目及补助经费明细表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