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工信发〔2012〕1034号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1〕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3年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具有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等主要功能的法人实体。
二、组织实施
各市、州工信委按《办法》要求,做好本地区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市州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在市级示范平台中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2、申请示范平台的单位应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3、请各市州工信委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电子版)及所属地已认定省级示范平台运营建设情况,上年度工作总结一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我委中小企业处。
4、《办法》及有关表格可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gsec.gov.cn/)“中小企业”栏目中查询。
联系人:周 钰 联系电话:0931—8960251
邮 箱: gxwzxc1116@163.com
附件:推荐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