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推荐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1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对佛山三水区大塘镇、顺德区龙江镇、拟推荐“国家级生态乡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二、公示期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拟推荐乡镇环保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0)87532089,(020)87531752(传真)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邮  编:510630

  电子邮箱:jiangping@gdepb.gov.cn

  三、拟推荐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1、佛山三水区大塘镇

  2、顺德区龙江镇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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