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下达2012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日期:2012-12-28    浏览次数:2

  为支持物联网企业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近日,省财政下达了我省5家企业2012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70%,计630万元,其余项目资金30%部分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企业应于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向省财政厅、省工信委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对未及时完成项目的企业,省财政将停拨项目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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