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1

  粤府函〔2012〕37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保护规划的批复

茂名市人民政府:

  茂府〔2012〕74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请你市会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后,冠“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字样,向社会公布《保护规划》,并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工作。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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