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试点县的遴选要求
1、制定了符合本地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2、科技工作基础较好,在促进县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3、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选准申报的科技项目,实施专项行动有资金保障。
4、具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专项行动。
5、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未立项支持的县,以及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县、贫困县,优先推荐申报。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开展综合服务的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等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可作为项目参与单位。重点项目必须将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作为参加单位。
7、承担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的县,不能申报。
(二)科技项目的遴选要求
1、技术先进成熟,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县级及以上专业农技服务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技术路线正确,总体与阶段目标合理,可操作性强。
2、产业优势明显,与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对周边县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场前景广阔,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3、促进民生改善,通过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和增收致富。
4、科技服务便捷,具备较为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体系。
5、壮大县域经济,着眼于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技术优化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6、经费预算合理,资金筹措可靠,地方财政资金努力程度较高,社会资金投入有保障。
7、组织领导到位,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组织管理科学规范。
8、实施方案要以促进“富民”、“强县”为目标,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限额
成都市、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各推荐不超过6个县(市、区)申报,其余市(州)各推荐不超过3个县(市、区)申报;扩权县(市)直接申报,每个县不超过1项。
2、申报支持经费
重点项目经费100万元,一般项目经费60万元,实施周期为两年。
3、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专项资金预算申请表;(3)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表;(4)专项资金预算说明;(5)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及其他附件证明材料。材料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4、申报程序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遴选要求,认真研究,择优推荐,并于2013年1月25日前联合行文,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nczxfws@126.com。
2013年项目同时实行网上申报。登录四川省科技厅网站,按照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与管理中心(http://xmgl.scst.gov.cn/)/申报须知/申报流程要求提交材料。
5、申报材料装订规范
申报书装订采用普通胶装;申报书封皮采用大于125克的布纹纸或特种纸、铜版纸等软皮,不能采用硬皮或各种塑料皮;申报书内文采用50-70克普通纸;申报书书脊按照“市(州)名称、县(市、区)名称、试点项目名称”的顺序,打印项目基本信息。
6、各级科技、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已拨付项目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同时取消当地科技、财政部门下一年度推荐申报资格。
三、联系人及材料报送地址
省科技厅农村处: 冯文帅 028-85284299
王敬东 85284037杨光垚86729801
电子邮箱:nczxfws@126.com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董霄 黄晋 028-86679421
电子邮箱:四川省财政资源网(内网)邮件系统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科西路3号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邮编610041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