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农〔2012〕49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
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央和省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粤财农49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