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的组织与要求
根据“谁推荐,谁监理”的原则,委托项目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专家组应对照《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在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出具验收意见,如实反映项目实施成效与经费使用情况,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把关审核。
二、验收材料的审核与网上提交
(一)项目验收完成后,请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浙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站(http://202.107.204.64/index),点击“申报企业入口”在线填报《项目验收表》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提交给项目推荐单位。
(二)请项目推荐单位点击“推荐单位入口”,在线签署审核意见,于2015年2月底前完成验收材料的网上提交。
(三)完整的书面验收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负责保存。
(四)2011年项目未提交验收材料的请抓紧提交。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俞 峻 87054085
朱德其 87055374
丁峥嵘 87054057
叶祥发 87054033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