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2

  根据负责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的初审报告和终审报告:2012年度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共1,084家,初审划分为行业协会类314家、公益类402家、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35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8家。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组织共1009家,其中:行业协会类295家、公益类378家、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318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8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组织75家。终审报告提出专项资金扶持360家,其中行业协会类20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2家)、公益类80家、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8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家)。

  按照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拟对终审报告提出的360家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类30万元、公益类20万元、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10万元,其中发挥枢纽性作用的社会组织不分类别按30万元予以扶持。现将扶持名单(附表)公示7天,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初审报告和终审报告以及初审和终审评审办法同时在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com,省民政厅网 站www.gdmz.gov.cn,省政府采购网站www.gdgpo.gov.cn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向负责初审的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电话:62791876,王女士,传真:62791874)和负责终审的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电话:83547112,陈先生,传真:83540304)反映。

  附件:专项资金拟扶持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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