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网2015年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4    浏览次数:1

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南网发电量计划制定原则,在对全年电力需求和电力生产完成情况预测的基础上,现对2015年发电量计划进行调整(见附件)。请按照调整后的发电量计划安排好后期生产,确保电力供需平衡,满足电力、热力需求。

    附件:2015年南网发电量计划调整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冀发改电力〔2015〕1504号附件.pdf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