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及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优秀集体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3    浏览次数:0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3号)精神,2011年起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全面启动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并把创建工作列为卫计委当年重点工作之一。三年来,全市24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经过群众评议,逐级推荐,严格考核,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家中心成功创建为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3年共创建并通过卫生部评审的全国示范有9家,通过上海市示范评审的有37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1,2)。

  为做好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总结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0月28-29日在厦门召开了“第八届中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论坛”,浦东新区潍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陀区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获上海市优秀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和徐汇区卫生计生委荣获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优秀集体,长宁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宁区江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上海市做大会发言,虹口区提篮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2013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会领奖。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三年来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经验,充分发挥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引领带头作用,加强交流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酌情给予获得全国和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的单位一定的创建经费补贴或奖励。同时,做好2014年度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回头看”组织工作。未通过2014年度“回头看”的全国和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取消其示范中心的荣誉称号。今年我委将继续用以奖代补的形式下发给各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奖励经费。

  获得荣誉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全国、全市和全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连续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上海市)

  2.2013年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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