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高新领域国家科技计划(含支撑计划和863计划)项目和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2012年启动实施的高新领域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均应撰写《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1)或《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2)。
2、项目和课题的检查采取会议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听取执行情况汇报,考察现场,了解项目和课题总体进展情况,并报科技部。
3、本次项目和课题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将《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或《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于2013年1月18日前送达到市科委高新处。
联系人:董浩 许俊强
电 话:67512725 67515963 传真:67513517
E-mail:13500391555@139.com, xjq@cstc.gov.cn
附件 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 2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013年1月4日
附件1:附件 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2:附件 2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