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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高新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6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高新领域国家科技计划(含支撑计划和863计划)项目和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2012年启动实施的高新领域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均应撰写《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1)或《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2)。

  2、项目和课题的检查采取会议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听取执行情况汇报,考察现场,了解项目和课题总体进展情况,并报科技部。

  3、本次项目和课题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将《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或《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于2013年1月18日前送达到市科委高新处。

  联系人:董浩 许俊强

  电 话:67512725 67515963 传真:67513517

  E-mail:13500391555@139.com, xjq@cstc.gov.cn

  附件 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 2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013年1月4日

 

  附件1:附件 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2:附件 2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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