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6    浏览次数:2

皖农科函〔2016〕80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2016年度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委属有关单位,省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6〕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农业部下达给我省的2014-2016年度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名额为39项,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17项、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21项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1项。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各市申报1-2项。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根据《安徽省农委、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14〕294号)精神,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将在2014年度“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获奖人员及提名奖人员中产生,由省农委统一推荐,并征求所在市、县意见。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由省属有关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申报。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6〕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把奖励工作作为促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激励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措施抓紧抓好,切实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2.认真推荐初审项目。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农业部《通知》(请登陆“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www.farmers.org.cn)查阅)要求,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填报丰收奖申报书(附件),一式10份。各地以市为单位组织申报,委属有关单位直接申报。有关材料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省农委科教处进行初审。

3.按时进行材料申报。初审通过的项目,报奖单位要尽快登陆“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www.farmers.org.cn),使用省农委科教处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公示、网上申报工作,同时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3份,连同推荐函报送省农委科教处。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奖别、等级以及公示情况等。                                   

联系人:周伟,电话:0551-62630955

E-mail:lihanyang16@sina.com

 

附件:

1.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2.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

3.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月23日

皖农人函〔2015〕107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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