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

闽科计〔20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经研究,决定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征集2014年项目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类别及资助范围

  省基金申报项目分为三类: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创新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省基金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兼顾基础研究;企业杰青项目重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人才倾斜。资助范围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科研能力和条件的在闽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

  以第一单位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若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结题的,不予受理新项目的申报。

  2、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在编固定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基金项目中的一类申报,每个科技人员申请数不超过1项,并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

  3、申报2014年项目的研究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

  4、项目经费预算要科学、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应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5、各推荐单位应将本批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按规定时间一式2份报我厅基础研究处。

  6、为发挥各推荐单位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省基金计划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各推荐单位的项目推荐数(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限项数推荐备选项目。

  7、各推荐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申报的项目。近三年获批的海西企业人才高地的领军人才申报项目,不受项目推荐数的限制。

  8、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外同行专家名单,供遴选同行评审专家时参考。

  (二)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3、申请项目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上报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4、为进一步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由省级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主持申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推荐的面上项目,需在《2014年省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面上项目)的“备注”栏中注明,立项时将同等条件优先支持。

  (三)青年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男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3、申请项目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上报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四)杰青项目申报要求

  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已主持过国家杰青项目、省杰青项目和长江学者的不在省杰青项目支持之列。

  企业杰青项目申请者应为企业在编科技人员。各类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人员和对我省产业发展、行业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科研骨干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年龄可放宽到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主持项目、学位、职称等条件方面可适当放宽。鼓励各类科技园区企业的科技人员申报。

  2、申请杰青项目应在申请书“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栏内重点介绍杰青项目申请者的学习简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等。

  3、申请杰青项目,申请书中“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和“项目组成员表”只限填写项目申请者一人。

  4、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为20-30万元。

  5、因会议评审的需要,申请者需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三、项目执行情况填报

  请在研项目的承担单位(任务书乙方)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2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任务书丙方)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四、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者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申请书,在网上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网上审查和填写推荐意见后,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归口审核推荐申报,不得跨部门推荐。

  五、申报时间

  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至3月10日;推荐时间为3月11日至17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4年省基金项目资助范围

  2.省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3.省基金项目申报推荐项数

  4.2014年省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8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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