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年度中瑞绿色创新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3

  根据温家宝总理2012年4月访瑞期间发表的《中瑞关于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强战略合作的框架文件》,以及科技部与瑞典教育科研部签署的《中瑞关于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研究与创新的执行协议》,为推动中瑞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相关的研发与示范合作,加强产业创新,中国科技部与瑞典国家创新署(VINNOVA)联合启动2013年度中瑞绿色创新合作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2013年度中瑞绿色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征集领域如下:

  清洁技术,包括绿色先进制造、环保技术、资源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先进材料(如生物医药、纳米材料)等;

  可持续城镇化技术,包括污水及垃圾系统化处理、城市供暖、城市交通、废物循环利用、绿色信息通信技术等。

  2、双方申报单位需有一定合作基础,合作项目应有创新性并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申报项目。

  3、中瑞双方的项目资助数为3-5项。中方每个项目预算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瑞方额度相仿。

  4、中方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前应与瑞方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合作范围、合作路线、双方责任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方案。

  5、面向产业化,具有明确应用推广前景的项目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设立的中瑞创新合作专项贷款,具体申请流程另行通知。

  6、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项目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瑞典国家创新署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2012版).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另请用中英文填写项目建议书信息表作为建议书的附页(见附件)。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交项目推荐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两份)推荐,于截止日期前通过EMS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瑞绿色创新合作-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3、瑞方申报见网址(http://www.vinnova.se/en/),联系人Ciro Vasquez, 电子邮件ciro.vasquez@vinnova.se,电话 4684733130.

  三、申报及立项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2日。

  2、中瑞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技部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双方将根据各自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3年度中瑞绿色创新合作项目支持清单。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湖北省科技厅合作处  赵晓静

  电话:027-87135825

  联系人:刘早、乔健

  电话:010-58881352,010-58881353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311室)

  邮编:100862

  附件:政府间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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