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8    浏览次数:4

  云科农发〔2013〕2号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目前,2013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还没有发布,为做好我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决定对拟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遴选推荐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必须符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以及支持对象条件等。此外,主要要求有:

  (一)项目科技成果应无知识产权纠纷,属于“十一五”以来形成的科技成果。

  (二)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以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目标,开展相应研发工作,使成果进一步熟化,达到产业化应用条件。申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1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研发机构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四)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支持额度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均须由企业牵头,一般项目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由企业牵头的项目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

  二、各州(市)科技局遴选推荐项目4项,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原则上每单位遴选推荐项目2项。并请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项目的组织遴选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征集表》(见附件)。

  三、在科技部印发2013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后,我们将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从征集到的项目中优选项目进入可研报告编写,不再另发申报通知。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遴选推荐的项目报送(或传真)至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一)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夏思良  胡朝霞    联系电话: 0871—63170519

  传  真:0871—63104216      电子邮箱:ynxsl@126.com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59号附2号,邮编:650051

  (二)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李  佳    联系电话(传真):0871—63140939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706室

  邮  编:650051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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