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山大学服务广东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6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0

粤办函〔2013〕59号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关于报送中山大学服务广东发展计划(2013-2016年)的请示》(粤科产学研字〔2012〕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中山大学服务广东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紧密结合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的实际需求,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省校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医疗卫生、社会文化研究等方面合作的目标任务、战略举措、重点项目,将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行动计划》文本由省科技厅、教育厅商中山大学联合印发。

  三、省科技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积极与中山大学联系沟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协同中山大学把服务广东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在《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省府办公厅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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