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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续拨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1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及时评价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改进项目管理和服务,保证项目实施取得好的成效,市科委决定对2013年有续拨经费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拨付后续经费和项目调整、撤销的决策参考依据。为做好本次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评估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下达计划并在2013年有续拨款的科技计划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请见附件一、二)。

  二、评估内容

  依据科技项目任务书中拟定的项目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检查和评估项目实际的实施情况,具体评估内容可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研发实际进度;

  (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及论文情况;

  (3)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创新成果;

  (4)产业化建设情况;

  (5)产学研合作、研发团队培养、技术学习交流等情况。

  2、经费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1)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2)专项资金是否统一管理、独立建帐并单独核算;

  (3)项目经费支出与合同预算的相符性;

  (4)市科委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5)匹配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到位率及到位的及时性。

  三、评估结果的处理形式

  市科委针对不同的检查评估结果做以下几种处理:

  1、按时续拨款。适合以下情形:

  (1)年度总体执行情况好,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年度任务和目标;

  (2)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合规。

  2、警示整改,整改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拨款。适合以下情形:

  (1)年度总体执行情况一般,年度预定任务和目标部分未完成;

  (2)项目经费使用或管理情况存在问题。

  3、暂停拨款或中止、撤销项目。适合以下情形:

  (1)年度总体执行情况不好,进展严重滞后或主要指标难以实现等;

  (2)项目经费使用或管理上的问题较多,如提供虚假材料、财务评估资料不完整等。

  四、评估方式及程序

  评估方式

  中期检查评估主要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和市科委组织会议(平台项目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评估程序

  项目承担单位自查→市科委业务处室审核→专家组会议(平台项目现场)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及处理措施→科委门户网站公示评估结果。

  (一)项目承担单位自查:2013年1月19日-1月25日

  1、准备检查评估支撑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结合检查内容及要求,对项目年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准备如下材料:

  (1)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2)项目执行情况支撑材料:

  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科研成果、对外开放、人才培养、科研队伍建设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攻关、基金、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证明实现年度目标和成果的资料:如发表的论文证明、专利受理证书或授权书、样品图片、检测报告、标准、用户意见、批文、合同等(注: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市科委资助项目编号)。

  (3)经费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支撑材料(均加盖财务专用章):

  项目经费收支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复印件;

  当年项目经费收支原始帐页,配套经费回单复印件;

  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见附件三)。

   2、填报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表。项目承担单位在全面自查后,安排专门人员如实填写《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评表》(见附件四)。

  3、2013年1月25日前向市科委相关业务处室提交检查评估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项目任务书复印件5份;

  (2)《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评表》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单位章;

  (3)技术执行情况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简装:用订书机装订即可),复印3份,封面加盖单位章;

  (4)财务情况支撑材料及表格装订成册(简装:用订书机装订即可),复印2份,封面加盖单位章及财务专用章。

  注:对逾期提交材料的项目,将做评估不合格处理。

  (二)市科委业务处室审核:2013年1月26日-1月31日

  市科委相关业务处室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评表》及其它支撑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后,于2月1日下午17:00前交至项目中心。

  (三)专家组会议(平台项目现场)评估:2013年2月19日-3月1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2月7日在市科委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2013年续拨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安排的通知》)。

  (四)形成评估意见:2013年3月4日-3月6日

  市科委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意见和处理方案。

  (五)科委门户网站公示评估结果:2013年3月7日-3月14日

  

  联系人:

  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蔡缙嘉 雷阳星 67622559 67512626

  附件

  一、2013年中期检查续拨经费项目(计划处组织检查)清单

  二、2013年中期检查续拨经费项目(业务处组织检查)清单

   三、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

  四、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评表

  

  发展计划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2013年中期检查续拨经费项目(计划处组织检查)清单

  附件2:2013年中期检查续拨经费项目(业务处组织检查)清单

  附件3: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

  附件4: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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