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现就申报2013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材料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支持项目原则上应是各市首位产业。从首位产业中遴选技术水平高、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项目。对不属于首位产业,但技术领先、成长性好、投资规模大、对当地经济发展引领作用强的重大项目,也可申报。
2.扶优扶强。优先支持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项目,尤其是产业链核心环节重大项目。
3.竞争择优。采取竞争性扶持方式,“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确保支持的项目真正符合“培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主导产业”的要求。
二、项目要求
1.前置条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扎实,已开工建设。需提供的支撑性文件包括:环评、能评、土地、生产安全、行业特定的准入或许可文件原件,筹资和融资证明文件原件。
2.竞争性条件
属于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重大项目,带动能力强,配套项目多,能推动形成产业集群,促进集聚发展;关键技术水平全国领先,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者围绕关键技术形成系列专利,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引进或新建的重大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自主培育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三、支持方式
采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入选项目,企业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借据等文件原件,单独复印装订成册,同时填报贷款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
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于1月3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纸质版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李岩
电话:0551-62602791 邮箱:sjw-gjs@ahpc.gov.cn
省财政厅经建处 贾振东 电话:0551-65100595
附件:1.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贴息项目汇总表
2.____市固定资产贷款信息汇总表
2013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