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聚集高端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05年起市政府设立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大幅提高了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为确保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按时结项,现开始受理2013年合同到期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申请验收。
项目验收的具体要求请登陆: www.tstc.gov.cn/科技成果/工作简介/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验收材料由市科委相关业务处负责受理。
咨询电话:58832879 市科委成果处 张思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