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环资〔2013〕171号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市燃气空调和分布式供能系统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经信调〔2013〕705号、沪经信节〔2013〕743号、沪经信节〔2013〕744号、沪燃空调办字〔2013〕第3号、市气发〔2013〕235号、沪卫计规财〔2013〕8号、沪商商贸〔2013〕575号、沪商商贸〔2013〕847号、沪建交函〔2013〕1109号、沪发改能源便字〔2013〕第80号、沪发改能源便字〔2013〕第8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7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3368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根据《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府办发〔2012〕18号)等规定,安排宝山南大三期重点区域调整专项第一笔70%补助资金2632万元;安排青浦区华新石材重点行业调整专项第一笔70%补助资金3500万元,共计6132万元;
2、根据《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沪经节〔2009〕502号)等规定,安排2012年15个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补贴资金900万元;
3、根据《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沪经信法〔2010〕833号)等办法规定,安排2013年47个项目节能量奖励地方财政补贴资金1708万元;前期诊断补贴168万元;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费用35万元;共计1911万元;
4、根据《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沪经信节〔2008〕484号)等规定,安排2013年38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第一笔50%补贴资金1324万元;
5、根据《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2〕682号)等规定,安排2013年旧电机回收补贴资金17万元,安排再制造高效电机补贴资金20万元,共计37万元;
6、根据《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沪府办发〔2013〕14号)等规定,安排2013年度建成并投入使用的2个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补贴资金1539万元,6个燃气空调项目补贴资金508万元,共计2047万元;
7、根据《上海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发改环资〔2011〕073号)等规定,安排2011年度2个结转项目一次性全额补贴资金49万元,其中包括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的“工业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指标体系研究”和“上海钢铁、石化行业能效评估方法研究”等;安排2012年7个结转项目补贴资金187万元,其中包括由市商务委牵头负责的“10家商业企业能源审计”等1个结转项目一次性全额补贴资金59万元,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分别牵头负责的“高效电机推广审核”等6个结转项目第二笔50%补贴资金128万元;安排2013年23个项目补贴资金781万元,其中包括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的“节能宣传周开幕式系列活动”等3个项目一次性全额补贴资金200万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等分别牵头负责的“《上海市能效指南(2013版)》编制”等20个项目第一笔50%补贴资金581万元;共计1017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1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十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