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2

苏科计〔2013〕30号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沭阳县及有关县(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2013年苏北科技发展计划将围绕"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以苏北地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着力提升苏北特色产业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为实现苏北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2013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3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包括以下两类项目:

  (一)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此类项目支持重点、申报要求等内容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中面向苏北科技特色产业类项目的相关内容。

  (二)科技富民强县项目

  围绕苏北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转型增效为目标,支持现代农业创新创业载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加快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为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重点培育科技富民强县省级重点县,配套支持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

  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载体实施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支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高效现代农业开展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项目;支持特色明显、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作用强的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度良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企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服务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重点县的申报单位须是县(市、区)政府。

  3、国家和省级涉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项目,须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牵头协调相关企业、科教单位联合申报。

  三、组织方式

  1、本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采取集中组织预申报、省市县会商、正式申报的项目组织方式。

  2、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原则上围绕我厅确认的苏北科技特色产业进行组织,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拟定本年度特色产业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参加省市会商。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分面上项目和重点县项目。每个省辖市可推荐3个县(市、区)申报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沭阳县可独立申报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申报重点县须编制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县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任务,不超过7个子项目(其中须含1个科技服务超市项目),具体可参照国家科技富民强县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原则上申报重点县的县(市、区)不再申报面上项目。

  四、申报要求

  1、各省辖市科技局统一协调市辖区及各县(市)项目的申报及会商工作,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和正式申报工作。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需出具信用承诺。

  2、优先支持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3、申报企业原则上须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含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并附相关凭证,无法享受相关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须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4、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5、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计划项目。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其它事项

  1、今年起科技帮扶资金调整为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易购奖补资金,其定位与用途、申请办法及有关要求等都已改变。该资金具体申请办法,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另行通知组织。

  2、经省市会商确定的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通知相关单位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jscxy.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4、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预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5、2013年3月10日前完成省市会商,具体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县科技局认真做好会商准备工作。申报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王超群  周  勤

  联系电话:025-85485921

  省科技厅农村处  谢宗华  吴  翔

  联系电话:025-83611856  57712970

  E-mail:xiezh@jstd.gov.cn

  附件:1. 2013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简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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