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中丹能源领域研发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通知,为执行中国科技部与丹麦气候、能源与建筑部签署的《中丹关于在能源领域研究、开发及示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及相关后续协议,推动中丹在开发经济、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与推广低碳技术方面的研发与示范合作,加强产业创新,中国科技部与丹麦气候、能源与建筑部联合启动2013年度中丹能源领域研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一、申报说明:

  1、2013年度中丹能源领域研发示范项目重点征集领域如下:

  ①风力发电

  ②智能电网

  2、双方申报单位需有一定合作基础,合作项目应有创新性并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申报项目。

  3、科技部、丹麦气候能源与建筑部将分别资助中、丹方项目合作单位,双方将共同资助1-2个项目。中方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4、中方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前应与丹方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合作范围、合作路线、双方责任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方案。

  5、省科技厅作为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项目申请进行初选,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报科技部。

  二、申报方法:

  1、中丹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丹麦气候能源与建筑部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或从省科技厅网站(www.gsstc.gov.cn)“相关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另请用中英文填写项目建议书信息表作为建议书的附页(见附表)。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二份),报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审核后统一推荐报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enxf@gsstc.gov.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丹能源领域研发示范项目-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丹方申报通过丹麦能源技术发展示范计划(EUDP)提交,详见网址(http://www.tilskudsportal.dk),联系人Erik Kjaer, 电子邮件ekj@ens.dk,电话 4533926742.

  三、申报及立项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省科技厅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0日。

  2、中丹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技部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双方将根据各自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3年度中丹能源领域研发示范项目支持清单。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飞

  电话:0931-8412723

  电子邮件:chenxf@gsstc.gov.cn

  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208号甘肃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邮编:730030

  附件:政府间项目建议书信息表-中丹

 

省科技厅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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