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重大商贸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31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了顺利推进我市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快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从即日启动我市2013年重大商贸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重大商贸项目为2013年计划新开工、在建和完工的商贸流通业项目,原则上以纳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的意见》和市、区县(自治县)“十二五”商贸流通业重大项目库为准,已纳入市政府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重大商贸项目在区域内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列入年度重大商贸项目的请示。

  (二)重大商贸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

  (三)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建设理念、建设目标和实施步骤,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其他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请在重庆市商委公众信息网(http://wsy.cq.gov.cn/)上下载申报表格,认真筛选报送项目,原则上新开工、在建、完工项目报送各不超过三个,于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鲜章报送市商委(规划财务处),并传电子件。

  联系人:贺春鸣

  联系电话:63851978   67878907(传真)

  电子邮件:cqswgcc@163.com

  附件:1. 2013年重大商贸项目申报表

  2. 2013年重大商贸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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