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发展服务贸易以及省委、政府关于培育外经贸新增长点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扩大广东省服务贸易发展规模,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强省,全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工作会议今日(1日)在广州召开。

  服务贸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外经贸加快发展的新增长点,对于广东省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2012年广东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064.76亿美元,同比增长20.32%。

  为此,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比值提高到18%,2020年比值提高到35%。

  值得注意的是,省外经贸厅还将会同相关部门逐一推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出台促进文化、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1 N”的意见体系。

  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香港是广东省最大服务贸易伙伴,是广东省最大的服务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地,粤港服务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超过一半。据统计,2012年,广东省对香港进出口总额为554.56亿美元,增长40.59%。其中,对香港出口310.53亿美元,增长47.45%,自香港进口244.03亿美元,增长32.73%。

  加快实施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广东省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任务。根据《意见》,广东省将积极推进粤港澳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深化粤港澳商贸服务业合作、促进粤港澳专业服务业合作、提高粤港澳科技文化服务合作水平、加强粤港澳社会公共服务合作、打造粤港澳现代航运服务聚集区。

  其中,在深化粤港澳商贸服务业合作方面,广东省将简化分销领域审批程序。推动粤港澳交通运输合作与发展,实现粤港、粤澳跨境出行“一卡通”。探索粤港澳跨境甩挂运输试点。推动粤港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及应用。利用海关会展和保税政策,支持建立“前展后仓”、“前展后贸”等新型展会模式。

  在促进粤港澳专业服务业合作方面,争取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更紧密联营试点。继续向港澳居民开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支持、鼓励已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港澳居民到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代理机构执业。加快实施粤港澳执业资格“一试三证”。推动粤港澳三地质量技术基础服务领域合作。

  在提高粤港澳科技文化服务合作水平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港澳独资研发机构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给予减免税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加强粤港澳社会公共服务合作方面,探索粤港澳生物标本便捷通关办法,推动粤港澳生物医药合作。对港澳资在粤开办的医疗机构,探索允许其相关设备和办公用品进境时参照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实施监管。允许港澳地区环保服务提供者在粤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和承担委托环境监测服务。

  推动重点领域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传统服务贸易进出口占比逐渐缩小,现代服务贸易稳步增长。据统计,2012年运输、旅游、建筑等广东省传统服务贸易进出口占全省总额的20.15%,比重与去年相比下降了3.34个百分点。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增幅显著,金融服务、文体和娱乐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分别增长31.74%、13.62%、6.17%。为此,《意见》专门针对重点领域服务贸易进行了部署。

  现代服务贸易方面,重点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做大做强,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服务产业,完善信用、物流、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推动建立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技术进出口交易平台。加快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环境和节能服务。

  传统服务贸易方面,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国际商务、度假、游艇、邮轮等高附加值旅游服务。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会展服务。

  社会公共服务和文化服务贸易方面,加快发展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培育健康服务贸易链条。鼓励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兴办实体。

  培育示范园区(城市)

  广东省服务贸易的发展主要集聚在珠三角地区。2012年,作为广东省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广州和深圳,两市的服务进出口总额占全省的八成。为此,《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城市)。

  《意见》提出,以培育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为依托,引导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加快培育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示范城市,推动特殊功能区服务贸易集聚发展。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先行先试,高起点做好现代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据悉,广东省将加快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工作,将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部分支持政策适用到省级示范城市和园区,推动服务外包企业进园入区集聚发展。

  《意见》强调,广东省将发展服务贸易作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相衔接,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型,由单一出口产品转向提供全过程的服务链支持。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当前,广东省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服务贸易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外经贸加快发展的新增长点,广东省将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据了解,从201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贸易企业技术、软件及文化出口、企业获得资质认证、设立研发中心以及开拓国内外市场给予支持;目前,省财政又安排2亿元作为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意见》提出要统筹用好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各市设立服务贸易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争取扩大使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应税服务范围,估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争取有关服务贸易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降低服务贸易企业成本。广东省逐步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水、气与工业同价。充分保障服务贸易企业用地需求,在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前提下,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企业或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兴办现代服务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不增收土地价款。单独设立研发中心、科研机构以及产品设计和动漫制作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条件下,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广东省将为服务贸易企业人员申办、使用、管理APEC商务旅行卡提供指导和服务。争取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优化“144小时便利签证”。继续完善港澳“当天多次往返旅客”专用通道。此外,还将在融资、外汇管理等方面采取便利措施,推动服务贸易发展。

  加快发展

  服务外包

  广东省确定了2013-2020年广东服务外包发展的重点领域。一是巩固软件研发、金融服务、客服中心、通信服务、工业设计等优势领域的服务外包;二是突破集成电路设计、会展服务、动漫游戏设计研发、医药研发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外包;三是培育云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等新兴领域的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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