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2

  关于2013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专家评审、拟补助的2013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2月6日至2月19日(春节放假时间除外)。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51-62376639

  联系地址: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邮编230022)

  附:2013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二0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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