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级排污费超收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2012年度省级排污费超收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结合我省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现将2012年度省级排污费超收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流域、区域污染减排工程项目。

  设区市限报2个项目,直管县限报1个项目,多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和直管县须按照申报程序,认真组织项目筛选和申报,并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环评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13年2月22日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材料参照《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8—2010年)》。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王宁宁

  联系电话:0311-66651298

  E-mail: winnie801123@126.com

  联系人: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 曹阳

  联系电话:0311-87908559

  E-mail: gh306@sina.com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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