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科技〔2013〕114号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工程行动计划》和《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苏中小科技〔2010〕738号),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
2、申报企业应符合《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申报企业2012年度创新能力建设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4、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创业优秀民营企业、省科技创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所在企业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数量
各省辖市市区可推荐申报企业8家,各县(市)可推荐申报企业4家。已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的单位,不再重复推荐申报;列入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符合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
1、《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申请书》;
2、企业基本情况和创新情况介绍(重点介绍创新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创新能力建设投入证明。创新能力建设投入包括企业用于研发机构(包括技术中心、实验室、检测中心以及与高校院所共建的研发平台等)建设发生的仪器设备、软件开发和购置、技术和人才引进以及产学研合作等软硬件支出,不包括企业为生产而进行的技术改造投入;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推荐申报材料(纸质)1份,加盖企业印章和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印章后,请于3月20日前报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同时上报申请书及汇总表(请从江苏中小企业网下载)电子文档。
四、申报要求
请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真正把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优、发展前景好、具有示范性的企业推荐上来。
联系人:周建中,电话:025-83392906,邮箱:zjz19781016@sina.com。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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