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103号)以及财企〔2012〕303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上报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粤财工〔2012〕512号),并组织了2013年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遴选,经竞争性评审,现将确定的2013年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22日-4月26日,为期5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103号)以及财企〔2012〕303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上报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粤财工〔2012〕512号),并组织了2013年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遴选,经竞争性评审,现将确定的2013年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22日-4月26日,为期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