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2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联合推动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验试点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综合试验示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为其它类似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经验。近年来,我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根据《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暂行管理办法》,现组织2013年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实验区创建工作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组织完善,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协调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实验区创建思路清楚、目标可行,实验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区域代表性及示范意义明显。

  3、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条件;创建工作积极,基础扎实,公众参与意识较强,已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可持续发展主题实验示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经验。

  4、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1个。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由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2、经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省科技厅提出推荐意见,并递交有关材料。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申报地区编制《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并进入考察评审环节。

  三、申报材料:

  1、当地人民政府申报省级实验区的请示。

  2、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文件。

  3、《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4、《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

  5、实验区所在地上一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函。

  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和电子版光盘于2013年3月15日前交至省科技厅社发处(615室)

  联系人:社会发展处  李 林 0731-8898874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2月21日 


 

  附件: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暂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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