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质量,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车用燃料电池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之课题承担单位,项目主持单位为清华大学。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是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工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
车用燃料电池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招标编号:XX2013-05)
二、研究目的及主要研究内容
本课题包含以下两部分的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一:车用燃料电池电堆研制及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的:通过车用燃料电池电堆的关键技术研究,完成燃料电池客车用电堆和轿车用样堆的研制。
主要研究内容:
(1)、燃料电池双极板的设计开发;
(2)、燃料电池催化剂批量制备技术的开发;
(3)、质子交换膜批量制备技术的开发;
(4)、膜电极批量制备技术的开发;
(5)、车用燃料电池电堆的研制;
(6)、燃料电池电堆寿命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失效分析机制的建立;
(7)、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小批量生产能力的建立
研究内容二:车用燃料电池系统设计、集成和优化控制的研究
研究目的:通过车用燃料电池系统设计、集成和优化控制的研究,为燃料电池车辆提供实用化的燃料电池系统,促进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和示范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
(1)、空气回路设计及零部件选型(包括:空压机、增湿器等);
(2)、氢气回路设计及零部件选型;
(3)、水热管理系统设计及零部件选型(包括:散热器、水泵、风扇等);
(4)、燃料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包括:控制器、网络系统、控制算法等);
(5)、燃料电池系统环境适应性与耐久性研究;
(6)、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工程化集成技术的研究。
三、招标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研究内容一:
2013年4月1日前,提供第一台用于燃料电池客车的燃料电池电堆;
2013年7月1日前,提供剩余四台用于燃料电池客车的燃料电池电堆;
2014年7月1日前,提供一台用于燃料电池轿车的燃料电池电堆。
研究内容二:
2013年6月1日前,提供第一台用于燃料电池客车的燃料电池系统;
2013年9月1日前,提供剩余四台用于燃料电池客车的燃料电池系统;
2014年11月1日前,提供一台用于燃料电池轿车的燃料电池系统,并搭载一辆燃料电池轿车原理样车。
四、项目经费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经费来源于招标人资助资金和中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资助资金来源于北京市地方财政拨款,按现行财政拨款相关规定支付。招标人对本项目资助资金上限为人民币1500万元,投标报价的币种采用人民币。投标人自筹经费报价与招标人资助经费报价比例均不应低于1:1。
五、投标人资格
(1)凡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方股份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资信良好,在最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注:1、承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到期应结题而未结题的单位,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2、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关规定详见投标须知),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投标人资格条件;
3、参加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它投标联合体。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和资格并有意投标者,请携带U盘按下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2013年2月25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止(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1006室(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七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
八、投标和开标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3年3月20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2013年3月21日9时0分至10时0分。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13年3月21日10时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2013年3月20日16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送至招标文件出售地点。2013年3月21日9时0分至10时0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二楼报告厅。
九、联系方式
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娜
电话:(010)68308582,68461639
传真:6846163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1006室
邮编: 100048
监督电话: 66153445(纪检监察处)
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