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2    浏览次数:5

各市州科技局,相关县(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3]9号),2013年的国家科技富民强县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省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科技局于2013年2月27日前将本市州推荐的今年新申报项目和后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一份和相关信息(格式见附件)报省科技厅政策处。

  二、根据国家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申报新上项目县区应有独立的科技管理部门,应为历年通过科技进步先进县考核的县区,并优先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区(属于科技部秦巴山区扶贫的县区可适当放宽条件)。申报产业应为当地特色支柱产业,并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完整的产业链。已立项的县区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后奖励项目的县区,应为于2009年国家立项,2012年完成验收的项目,其他年份的项目不予受理。根据科技部要求,后奖励项目申报地的科技管理部门,必需是独立的县区科技局。

  四、省科技厅政策处将按各市州推荐情况,于2013年3月1日前通知符合要求的县区参加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的项目初评。

  五、项目初评时间定为2013年3月上旬,请各申报单位准备相关评审材料及汇报多媒体资料。具体参加人员和材料要求于通知初评时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处马锟

  电  话:0931-8834614    传真:0931-8833194

  邮  箱:mak@gaatc.gov.cn

  附件:国家科技富民强县申报县区相关信息表

  2013年2月21日

 

附件 国家科技富民强县申报县区相关信息表              所属市州:
县区 项目名称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传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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