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3〕9号)(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精神,现将2013年我省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下称“专项行动”)项目及2009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2013年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部署,2013年我省专项行动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是以促进“民富”“县强”为目标,以县域特色产业为基础,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有效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申报组织
申报工作由科技部、财政部委托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组织,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每市(州)择优推荐申报1个项目。已立项获得支持的县(市)暂时不再申报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县(市)人民政府。
2、申报县(市)应通过上年度的科技进步考核,获得科技进步考核优秀的将给予加分;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获得“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的县(市)给予加分。
3、各县(市)人民政府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与任务,以及组织管理、惠农政策、财政投入等保障措施。县(市)财政配套资金需提供财政局书面承诺书并盖章。
4、申报材料要求
①申报材料内容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填报申报材料;
②需提供牵头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财政资金配套文件及申报的其他附件材料;
③申报文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县(市)基本情况表,每份要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公章;
④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用软版纸,简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
⑤各申报县(市)根据申报材料内容,认真准备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评审推荐
省科技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经评审后,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向科技部、财政部申报推荐。评审论证会拟在3月中旬进行,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2009年度立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对2009年度立项的专项行动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优秀的给予滚动支持,以继续支持原项目扩大规模与技术升级。绩效考评项目采取自查和评审。自查内容为:
1、近两年该项目是否继续发展产业并有提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致富效益是否有增长;企业自主创新有何发展。
2、本县(市)是否已通过科技进步考核。
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材料,参加评审。绩效考评材料包括原项目自评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和PPT文档同新申报项目相同。专家论证评审后,由省科技厅、财政厅根据年度检查和验收情况,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
三、有关事项
1、有关文件及申报材料文本下载网址:http://nckj.hnst.gov.cn/(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网站“文件下载”)。
2、材料提交时间
2013年3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13份,并报电子版,PPT拷件评审时自带上会。材料报送地址: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长沙市八一路59号信息大楼912房)
3、联系人:
省科技厅农村处 黄春元 0731-88988839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夏正元 0731-84586793 15874808819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张 英 0731-85165759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2月25日
附件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申报材料封面模版.doc
附件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封面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