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民办高校教育收费制度,规范民办高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市教委拟订了《上海市民办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信件(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书面方式向市物价局或市教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20日。
附件:《上海市民办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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