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机器换人”推进机制创新试点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399号)要求,经各地人民政府申报、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温岭市制鞋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青田县制鞋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为省级试点方案,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名单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省经信委或省财政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4日—12月1日;
联系人:省经信委投资处 唐国锋,0571-87059495
省财政厅企业处张卉,0571-8705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