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研(2013)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十八大精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现将2013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工商联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发挥商会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作用研究
2、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研究
3、民营经济在本市郊区产城融合中的作用研究
4、小微企业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2013年3月11日至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查阅和下载。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伍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四、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3年3月下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3年4月初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公布中标结果。
五、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委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3年7月初向招标单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1至2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六、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至8万元。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810室邮编:200003
联系人:倪明倪颖越
联系电话:(021)23119839、23113437
传真:23115974
电子信箱:fzzx01@shanghai.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3年3月5日
2013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工商联专项课题指南
发挥商会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作用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十八大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反映了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要求,商会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有了更多空间。韩正书记在十届市委三次全会上也提出要调整政府管理与服务的方式,凡是市场能够决定的,就交给市场;凡是社会有能力承担的,就放给社会;凡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可以作为的,就依靠其发挥作用。目前,商会在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中发挥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结合十八大精神,商会将进一步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诚信社会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发挥商会作用将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上海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1、中国特色商会的内涵和特征;
2、总结目前商会在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方面已经发挥的作用和职能;
3、对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政府部门及其职能进行系统梳理,充分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本市在推动商会承接政府职能方面可供学习借鉴的启示;
4、进一步界定商会承接与促进经济发展、商会行业自律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政府职能作用和权责关系;
5、对进一步发挥商会在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提出相关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3年5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3年7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
小微企业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十八大指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创新活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际上普遍针对小企业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如美国《中小企业法》是其他小企业立法的基础和基本依据。在上海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中,结合十八大的要求,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率先实现制度创新,开展小微企业法律保护体系前瞻性研究,对于我国通过实行法律、经济等综合政策手段,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1.国内外小微企业法律体系和基本内容;
2.明确小微企业的法律地位、管理原则和基本政策;
3.小微企业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4.推动国家、上海对小微企业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3年5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3年7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到了攻坚克难的新阶段,重点之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其中,打破垄断,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是实现重点突破的关键。对此,韩正书记提出“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关键是打破垄断、放宽准入,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扩大社会投资,卸掉‘弹簧门’、打破‘玻璃门’”。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部委也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增加并引导好民间投资”。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必将为我国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大动力。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1、进一步梳理放宽投资准入,鼓励民间投资的具体行业、项目和领域;
2、深入分析目前制约民间投资的“弹簧门”、“玻璃门”问题;
3、研究深化投资领域改革,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长效机制;
3、探索推动本市重大项目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招标的制度安排。
4、提出进一步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实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3年5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3年7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
民营经济在本市郊区产城融合中的作用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中央即将发布《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上海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要加快郊区新城建设,加强产业发展与新城建设互动融合,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城建设等。近年来,本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在发展经济、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是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城建设的重要力量。2012年,中央各部委密集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以此为契机,大力吸引和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新城发展和产城融合,推动符合功能导向的产业项目、功能性社会事业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向新城集聚,是推进新城发展战略,促进新城产城融合的重要内容。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1、了解本市推进郊区新城发展、产城融合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评估政府在推进郊区新城发展、产城融合的相关政策。
2、以奉贤南桥新城为样本,分析民营经济在南桥新城建设、产业融合中的作用。如加快新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动社会事业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向新城集聚等。
3、了解奉贤南桥民营经济参与郊区新城发展、产城融合的情况和问题,产业、规划、用地、招商引资等具体政策在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
4、从产业、载体、政策等方面,就本市郊区新城发展中进一步吸引民间投资参与、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提出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3年5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3年7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