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上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途径提出宝贵意见。
具体联系方式为(请注明“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传真:021-63586461,电子邮件:lil@shdrc.gov.cn,
通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903室(邮编200003)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