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局(站、所、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草原执法行为,总结分析各地区在草原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文书制作水平,开展了草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草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各盟市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择优选择3-5个案卷,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草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本次评查,自治区共收到7个盟市报送的25个案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21卷,移送司法机关的刑事处罚案卷4卷。
案卷评查活动邀请了有关盟市草原监理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业务骨干与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共同组成案卷评查小组。为了确保案卷评查活动的公正性,评查小组就评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评查标准等事项进行了统一规定。经过各位评委认真评查,在参评的21卷草原行政处罚案卷中评出一等优秀案卷1卷,二等优秀案卷2卷,三等优秀案卷3卷。移送司法机关的4个刑事处罚案卷全部评为优秀案卷。同时,推荐三卷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和两卷刑事处罚案卷参加全国草原案卷评查。
二、存在的问题
从参加评查案卷情况看,草原行政执法水平在不断提升,推荐参评案卷的质量逐年提高,执法人员在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和处罚文书制作等方面都有较大进步,但与其他行业、系统的案卷相比,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执法文书制作仍不规范。有些案卷仍在使用旧文书格式,页码标识不清,未删掉相关提示语,处罚机关意见栏除了签名盖章以外未写具体意见。
二是笔录制作不够细。存在询问笔录不详,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三是证据不够充分。在草原开垦案件中缺少证明涉案地块的属性为草原的证据,如没有草原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等证明材料。
四是处罚决定书制作有待完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简单叙述、说理性差等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整个案件发生、认定、执法过程、处罚依据及申诉提示的依据,必须准确、明了、全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不能做为处罚决定的内容。
五是缺少必需的执法文书。有些案卷缺少《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结案报告》等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书。
三、改进意见
一是查找问题改进不足。请各盟市旗县草原监理部门引将案卷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在今后的草原执法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是强化执法规范。狠抓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各地要结合自治区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对草原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培训以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以及草原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草原执法人员实际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草原执法案卷评查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草原执法案卷评查结果
一、草原行政处罚案卷
一等优秀案卷(1卷)
1、赵铁军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赵永林、魏国忠
推荐单位:赤峰市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
二等优秀案卷(2卷)
1、额尔古纳颐和生态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额尔古纳市草原监督管理所
执法人员:沈博文、巴晓原
推荐单位: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
2、张禄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科左中旗草原监督管理所
执法人员:崔志祥、邱海
推荐单位:通辽市草原监督管理所
三等优秀案卷(3卷)
1、韩玉清采集发菜案
执法机关:阿拉善左旗草原监督管理所
执法人员:巴图布音、汪铖
推荐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监督管理所
2、白召日格图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科左后旗草原监督管理所
执法人员:胡格吉乐吐、唐洋、阿日棍
推荐单位:通辽市草原监督管理所
3、关于宏远建设有限非法使用基本草原案
执法机关: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何水涛、海军
推荐单位: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
二、移送司法机关案卷
1、高瑞峰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乌拉特前旗草原监督管理大队
执法人员:郝耀、乌日更
推荐单位:巴彦淖尔市草原监督管理支队
2、莎仁朝格图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阿鲁科尔沁旗草原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巴根、贺喜格
推荐单位:赤峰市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
3、任瑞峰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四子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巴特尔、邸锦平
推荐单位: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局
4、张军元非法开垦草原案
执法机关:额济纳旗草原监理所
执法人员:李生斌、崔巍
推荐单位:阿拉善盟草原监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