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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按《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便字﹝2013﹞10号)有关要求,我委即将开展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项目之前,需首先提交资格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对创业投资机构进行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审核通过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申请2013年度引导基金各类项目。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机构的条件要求提出申请,并按照"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材料。我委将根据创业投资机构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三、截至到2012年底已通过引导基金资格审查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直接申请2013年引导基金项目,不需再次提交资格申请。

  四、请将各有关单位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到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创新发展办公室1015室  

  (联系人:戴学明 联系电话:67605931)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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