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天津市 » 科委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我市申报项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及《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须知》,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附件。

  二、申报的项目应已取得小试成果,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内容应明确表述中试、转化的主要内容、创新点、技术水平和在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均须由企业牵头。

  天津市科委、市财政局将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专家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具体事项:

  1、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通知公告栏。

  2、申报材料包括:(1)网上提交电子版;(2)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一式八份。

  3、书面材料受理日期:2013年4月1日--2日,9:00—16:00。

  4、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二层A区)

  5、农村处联系人:王云 王润田  夏正淮  电话:58832987

  6、受理单位联系人: 陈杰  电话:58792806(受理时间内有效)

  附件1:《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附件2:《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须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