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从2013年起,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拔办法>的通知》(晋教外【2013】10号)文件【详见山西省教育厅网(国际处)】的相关规定。该“地方合作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共同资助并组织实施。目前省教育厅已以晋教外函[2013]4号形式发出该“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3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及山西省“十二五”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的人才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撑转型跨越,请你们积极开展该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山西省教育厅网(国际处)(http://www.sxedu.gov.cn/)。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