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9    浏览次数:2

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的通知》(工信电子函[2013]24号)的要求,今年共设立了13个招标项目,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申报2013年度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必须符合国家《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指南》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共有11部分内容,其中投标文件应包含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表格式见《招标文件》。上市公司可提供经审计的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前三季度投标方财务报表。

    为加强基金项目管理,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先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并于4月8日将登记表发送邮件至ucps@miit.gov.cn予以确认。

        二、招标项目的答辩与推荐安排

        为了提高我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水平,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招标项目统一进行答辩评审。请各招标单位做好材料申报的同时,要重点围绕项目的市场分析、技术状况、项目条件、投资预算和效益分析等内容做好项目的省内答辩准备。

        1.请各投标单位将招标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8日之前报送省经信委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dzxxb@zjjxw.gov.cn。

        2.省内项目答辩和专家评审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10日。具体时间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

        3.招标项目推荐意见将于4月12日集中出具和用印。请各投标单位将上报的申报材料于4月12日前报送省经信委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

        4.请各投标单位将招标项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递交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包括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保存)一份。

        三、其他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的有关文件、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格式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办公室的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和我委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郑闽红  周健

  电话:0571-87050803、87050804,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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