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13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申请新资格、资格升级以及资格证书2013年到期需要延续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及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文件要求,编制好申报材料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我委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2、尚未到期的招标代理机构,原资质继续有效,但年内应按新资格规定满足新资格条件,明年年检将按新标准执行。
联系人:刘侃侃 0731-89990926(兼传真)
地 址:省政府机关第四办公楼北栋111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