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9    浏览次数:1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13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申请新资格、资格升级以及资格证书2013年到期需要延续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及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文件要求,编制好申报材料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我委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2、尚未到期的招标代理机构,原资质继续有效,但年内应按新资格规定满足新资格条件,明年年检将按新标准执行。

  联系人:刘侃侃 0731-89990926(兼传真)

  地 址:省政府机关第四办公楼北栋111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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