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3-09-17    浏览次数:2

  为加快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于912日组织进行了我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性评审。全省共有15个县(市、区)申报参与了此次评审。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印发的《中央财政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评审(确定)方案》,经过专家书面评审、专家现场打分等环节,按照得分高低,初步确定龙门县、台山市、海丰县、四会市为高标准农田水利重点县,梅江区、翁源县、徐闻县、惠阳区、浈江区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曲江区、陆河县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县,仁化县为1-5万亩灌区配套改造试点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重点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917日至923日,共7天。如对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财政厅农业处或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农业处:范小花电话:020-83170669传真:020-83170221

  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赵东华电话:020-38356438传真:020-3835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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